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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是自願、志願
回醫院去當醫護志工
我其實覺得不該也不必
“人力不足”
醫院就該增聘
而非慷愛心的慨
萬一有醫糾產生
【雖然我是說萬ㄧ,但我內心認為是ㄧ萬】
衛福部醫院尤其是法官都不會理你的
病家還會說:
為何醫院派醫護志工來照顧我,而非原本的醫護人員
而且消毒…還做的不好,害我們家人傷口感染致死!!
我知道大部份的情況不會這麼糟
但是請小心~只是小提醒
還是祝福傷者早日康復

人力不足,醫院就該增聘!
而非濫用志工
啊~不就跟呂先生ㄧ樣了!
【歡迎分享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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